塗改停車繳費單,當心民刑事責任(第二冊第6課...侵權行為)(第二冊第7課...刑法) 塗改停車繳費單北縣:當心民刑事責任 更新 租房子日期:2009/02/11 15:05 臺北 裝潢縣政府交通局表示,他們在去年發現有民眾私自塗改停車 澎湖民宿繳費通知單,藉以到超商繳交較低的停車費;交通局強調因為臺北縣路邊停車繳費 褐藻醣膠通知單是屬於公文書,塗改已經觸及刑法的偽造文書及詐欺等罪,可能處一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,民眾 酒店工作不可不慎;交通局表示,從去年底開始,他們已經陸續移送9案給縣警局刑警大隊以及檢方進行偵查。交通局長林重昌也提醒民眾,路 居酒屋邊停車繳費通知單簽章處一旦被查出故意塗改,除了主動移交給警方偵辦外,還將依民法規定向該民眾請求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,請民眾切勿因為一時貪念而觸?禮服k,造成更大損失。 相關法規: 刑法 第 211 條 偽造、變造公文書,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,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第 339- 3 條 意圖為自己或 結婚西裝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以不正方法將虛偽資料或不正指令輸入電腦或其相關設備,製作財產權之得喪、變更紀錄,而取得他人財產者,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民法 第 184 條 因故意或過失,不法 酒店工作侵害他人之權利者,負損害賠償責任。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,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。 .msgcontent .wsharing ul li { text-indent: 0; }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! 房屋買賣  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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